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5名工作人员,详见《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条件要求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已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调查研究和公文办理能力,有服役经历或从事过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不得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有意报考者请下载填写《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填好的报名表(单独附件,不压缩)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以及其他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材料(相关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经扫描压缩打包后发送到报名信箱(tyjrfwzxzp@163.com)。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件名称应修改为“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录人数5倍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之前还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成绩相同的并列列入,下同)。请随时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信息。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不足1:5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面试且考生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未通过体检或无法按时间节点安排考察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需递补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规定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请勿修改报名表格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17:00(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对于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生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密切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查询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四)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确定自愿退出的,请务必及时与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沟通联系。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793362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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