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和名额详见附表《2020年甘州区水务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爱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3.具备各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4.具有甘州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年龄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表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甘州区水务局办公楼802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1份、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蓝底),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招聘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1份。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近年来已经被聘用的公安、交警、环保、民政、社区等部门聘用的协管和辅助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于考前一周到甘州水务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体检
1.考试结束以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水利基层工作经验、参与区内就业援助、进企业见习服务的毕业生按以上排列顺序优先)。
2.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的体检标准进行。
(五)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区水务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习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政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3.招聘公告中规定不得报名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管理
1.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所报考岗位所在的基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如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每年再进行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纪及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聘用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学习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同岗位人员确定,由用人单位自筹发放。大专生3200元/月,本科生3500元/月(均包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在此基础上,按平均每人600元/月的标准,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通过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发给绩效工资。
2.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个人交纳比例依照相关规定执行。此次招聘前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的自行办理社会保险转接手续,如不能办理,自行处置。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按个人具备的条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岗位管理。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区水务局制定办法进行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及岗位内部晋升。在此次招聘前有过就业经历的,不论在何单位就业,就业年限及就业经历均不计为此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职称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调整工资标准的依据。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甘州区水务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监督电话:
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6-8861901
甘州区水务局:0936-8863600
七、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告知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区水务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现场报名时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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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甘州区水务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xls
2.甘州区水务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甘州区水务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