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创建于1978年,是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科委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共同建设的一家儿科医学研究所;是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为临床基地,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儿科医学重要科研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实力和临床研究基础,在国内儿科界享有较高声誉。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人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学科带头人,职数1~2名。
2.学术骨干,职数2~3名。
3.技术人员,职数3~4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学科带头人(小儿内分泌遗传)
(1)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至50岁
(2)临床医疗技术特色鲜明,能引领并推动本学科发展,现在全国或省市相关专业学术团体中任职者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科研思路清晰,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高水平SCI学术期刊发表论著多篇;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曾任科副主任及以上职务;
(5)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军队人才计划者优先考虑。
2.学术骨干(小儿内分泌遗传、小儿消化与营养)
(1)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岁,身体健康;
(2)有三级甲等医院从事医、教、研工作经历,专业技术特长突出;
(3)专职科研人员,需在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4)有研究生导师资格者、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3.技术人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及检验等相关专业背景,热爱实验技术工作,有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外省市户籍人员应聘以上岗位,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地址:上海市控江路1665号新华医院科教大楼903室,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办公室收。邮编:20009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面试和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体格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65791316,021-25076433
监督电话:(干部(人事)部门电话)021-25076105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