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省水利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个,招聘计划4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湖南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hnwr.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4日上午9:00起至8月2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报名系统(http://login.12333cp.cn/)进行报名,并请在系统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传,还需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或未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以上材料须对原件进行扫描上传(扫描件格式为JPEG)。
3.相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③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再考证”(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未取得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资格初审情况。网上审查通过后,请于规定日期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面试、试教前组织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通知入围人员并将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送湖南省水利厅人事处,资格复审完成后在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不指定复习用书。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技巧,采取现场抽签(钢琴弹唱不超过2分钟、舞蹈展示不超过2分钟)和自备才艺展示(不超过3分钟)的方式,总分100分。
试教:在面试后进行试教,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和现场组织教学能力等,采取现场抽签,提前1小时备课,对学生进行试教10分钟,说课反思3分钟的方式,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教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水利厅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486307(省水利厅人事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188416,1893245962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5486360(省水利厅机关纪委)
0731-85483438(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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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幼儿园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