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于8月18日中午12:00之前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报名邮箱:ngyrsczl@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部门岗位+姓名。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身份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各类奖励证书、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封面及论文页)等相关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在上述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供已取得的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他材料和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执行;
3.京内生源考生在上述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在京高校集体户口);
4.择业期内的报名考生,须提交个人声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说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已咨询学校可以完成派遣和落户,档案可以进行转递,并有本人签字。
二、笔试和面试
考生提交相关材料后,学院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10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和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人才网和学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录用手续。
六、有关事项
1.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补充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2.考生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我单位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每个阶段均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3.对进入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学院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通过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招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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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