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13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hu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30日上午9点至8月2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218.76.24.162:61003/)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后对照应聘岗位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
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期间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见附件1),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盖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7月29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初审的形式,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资格初审情况。网上初审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通知入围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送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资格复审完成后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hunan.gov.cn/)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C1/C2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C1/C2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②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岗位的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通知、成绩等均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hunan.gov.c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85698095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0731-85698175 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0731-84462496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0730-8879658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举报电话:
0731-85698030 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
纪检监察组
0731-85698171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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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