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岗位和学校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70名,其中中学教师13名,小学教师57名。具体岗位见《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的汕头市生源或汕头市户籍并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的澄海区生源或澄海区户籍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教师招聘体检标准。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和约定服务期限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本人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人事关系。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玉潭路教育局九楼会议厅。
(三)报名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及《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下载并填写《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须双面打印。报名时需缴交本人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其中1张按要求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上粘贴。
2.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报到证及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就业择业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到人才交流中心复印,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公章,并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寄档证明。
②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计划生育证明书》(一式一份)。
⑤国有企业在编在职(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除证明外,其他所有证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②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就业择业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如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③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按相近专业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1.国外(含港澳台)所学专业成绩单;2.国外(含港澳台)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选择国内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比照材料等,交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予以审核确认。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80%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主要课程相对应的,可按相近专业报名。
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组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⑤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7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取得证书的,由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并同时提交《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和《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资格审核
接受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五)准考证发放:领取准考证时间以公告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请留意发布招聘公告网站的有关通知,并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按实际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请留意发布招聘公告网站的有关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中学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现行的汕头市澄海区中学采用的八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小学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现行的汕头市澄海区小学采用的五年级相应学科教材,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三)其他事项。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学历、假履历。
八、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报考同一岗位组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排序)。
本次招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时,须与招聘学校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
若因考生自动放弃聘用或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本次招考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本次报名时,进入报名现场的报考者(考生本人或受委托者,下同)应服从以下防疫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者应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粤康码”、相关证明,供工作人员检查,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进场参加报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能进场报名: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粤康码”为红码、进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提供进场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报考者。
(三)以下情形的报考者须提供进场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粤康码”为红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报考者;
2.进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已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报考者;
3.进场报名前14天内(不含报名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报考者。
(四)其他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考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公告。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5856062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4-85875440
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754-858560320754-85875345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henghai.gov.cn
点击下载>>>
3.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doc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