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榆社县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热爱社会救助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流畅的语言表达、正常的人际沟通、敏捷的思维应变能力和熟练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3日至2002年8月13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详见招聘岗位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违反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5、伪造报名材料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及名额、应聘人员条件、招聘程序及步骤、聘用待遇等事项,通过榆社县人民政府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榆社大海人力资源”进行发布。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榆社县仪川小区阳光发展二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及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应聘者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务必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由榆社县大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确认证件是否真实、齐全、有效,认定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联系电话:0354-697166618306894999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准考证领取地点:榆社县仪川小区阳光发展二楼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达2: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内容:考察应聘者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相关专业水平等。
(2)评分标准:面试分值为100分,各评委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值,即为考生考场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入围参加体检,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四)体检
我公司负责组织入围人员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中心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本人提出异议后,可在上一级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若体检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榆社县民政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阶段,因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按招聘人员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榆社县大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最低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榆社县民政局与榆社县大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双重管理,工资、社会保险、个人人事档案资料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调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抄送劳务派遣公司。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同时终止。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四、工资及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为榆社县最低社会工资,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354-6622299
六、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告内容如有调整,都以0354-6971666、18306894999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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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县大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