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或已毕业于国(境)外重点院校(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6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太原师范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表》(附件)。
三、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4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学校将开通招聘报名系统,接收应聘者投递应聘材料(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招聘报名系统:http://rsc.tynu.edu.cn/rczp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2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4日17:00。
2.须在急需紧缺专业招聘报名系统中填写《太原师范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字处上传本人电子手写签字)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3.提交的相关材料说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由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留学人员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三)考核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现场或网络视频方式进行。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组织实施现场或网络视频招聘面试考核。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的,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学校根据招聘面试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1.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协议书、党员证明材料、个人自荐材料、主要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通过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2.体检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太原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tynu.edu.cn/
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tynu.edu.cn/
招聘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351-288622818734189737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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