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或毕业于国外重点院校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国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2.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3.符合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要求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太原科技大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53人,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计划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太原科技大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2日8:00至26日18:00,请登录太原科技大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
咨询电话:0351-6998299,联系人:安老师、赵老师。
2.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扫描为PDF文件上传到系统,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文件内容):
《太原科技大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2018年、2019年毕业的须提供档案保管证明。
(二)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对通过审查者,将通知本人网络视频面试时间。
(三)网络视频考核
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网络视频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数量比例5:1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方式、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组成5人以上专家组采取网络视频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学校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人力资源处根据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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