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我校拟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名,管理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0年8月20日到2020年8月31日。
(二)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应聘人员登录贵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gzy.edu.cn/),进入相应报名入口注册后报名。
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2020年9月1日9:00至2020年9月3日17:00进入贵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gzy.edu.cn/),在相应报名入口注册后并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M以下,因本人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如报名序号不慎丢失,请到应聘人员登陆网站进行查询)。
注意:(1)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提交报名申请。(2)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3)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9月3日17:00)前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应聘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4)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有关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8233068。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20年9月1日9:00至2020年9月3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9月3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9月3日17:00)后至2020年9月4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851-88124086/88233058。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9月5日17:00前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提示方法缴纳报名费100元。未按期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
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上公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0年9月9日9:00至2020年9月1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遗失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笔试
笔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内容包括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与专业、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分值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中违反考场纪律、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1)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为参加资格复审;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原件审核,提交A4纸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材料不实,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港澳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内高校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者,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应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9)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须持委托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人不能到场原因)、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八)面试
面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
管理岗位及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包括应聘岗位相关知识、应变能力、组织能力、语言表达、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教师岗位和实验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含试讲)、实践能力考核,总分100分,综合素质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各占50%;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上进行公布,不作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上公示。
(九)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上公示。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由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12、截止至2020年10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十二)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中医药大学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州中医药大学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贵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1-88233025
(三)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参加任何环节考核未通过的均不退费。
(四)联系电话:0851-88124086、0851-88233058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中医药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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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