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中共保山市委讲师团为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承担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决策部署的宣讲工作;统筹全国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服务及云南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在职党员干部理论教育、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等工作。
本次招聘岗位为中共保山市委讲师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人数2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18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
(五)吃苦耐劳,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良好的文字功底,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山新闻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0年9月4日(星期五)17:30。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将《中共保山市委讲师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学生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报名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扫描后传至邮箱:bsswxcbgbk@126.com。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可到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与其沟通交流,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实施: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七)签订聘用协议书: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确定为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山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执行。符合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条件的人员,在正式聘用后,经市人才办审核同意可享受《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工作补贴、住房保障等待遇。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需进行健康排查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于面试前3日内申领“云南健康码”,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者方能参加面试。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开展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一个月内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面试。
3.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进入面试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面试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应按照指引进入考场。
2.面试期间,进入考点的面试人员,不得在现场活动封锁区域以外的地方流动。
3.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人与人之间距离保持1米以上。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联系人及电话:
甘老师杨老师0875-2161282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未尽事宜,由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