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具备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2年9月期间出生),启东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1.招聘职位:从事人社系统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人员1名;
2.招聘要求: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启东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科(启东市惠阳南路55号263室)。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取得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启东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5个工作日。
七、录用。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为自动放弃。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启东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处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人社系统劳动保障编外劳务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启东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招录资格。
本《简章》由启东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处负责解释。
十、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3-83118726
纪检监督:0513-831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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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社系统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doc
启东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