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日(含)期间出生);
5.大专、本科学历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6.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7.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的岗位,需2017年、2018年经“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且服务地在铁岭县,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东配楼一楼大厅(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6号)。
(二)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50元(现金)。
2、提交以下材料:
(1)《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内容打印并粘贴照片)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各复印一份);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医师归培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三支一扶”岗位考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考生只需填写报考单位、岗位与姓名信息)(附件4)。
报名复印件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考生,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考生报名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人员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3.报名时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考生(被委托人)报名时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报名点。进入报名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报名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被委托人)、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被委托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被委托人)应提供报名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考生(被委托人)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时,原则上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补报时间顺延两天,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笔试时间:请考生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卫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诊断学、病理学、中医学、药学等;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检测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职业道德、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事业单位概况、时事政治等。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等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复审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待笔试成绩公告发布后,经资格复审后确定。面试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其他岗位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卫生岗位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和体检后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考务工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省《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并按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7883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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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