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为人诚实正直,具有团队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5日之后出生(不含12月5日)至2001年12月5日之前出生(含12月5日)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以报到证、毕业证书为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5、具体招聘岗位、专业等信息,详见附件1。
6、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7、已经被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8、现役军人、清河区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及教师不得报考、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址:清河区人社局事业股(清河区政府楼402室),电话:024-72115112、72115125。
招聘信息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3日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tl.hrss.gov.cn)上发布。
2、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4、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招聘公告附表2,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内容打印)一式2份;(另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与报名信息登记表同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9)准考证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与报名信息登记表同版)。
报名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考生,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人员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一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在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和聘用考察时资格再审中被发现的,一律取消成绩和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方法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教育理论知识。笔试结束后,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不足1:3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于2019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于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1日,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考生进入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如出现不合格者,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优先者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面试,入围考生名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tl.hrss.gov.cn)上发布。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考生要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因无法取得联系和其它原因未能准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按专业,以随机抽签方式决定参加面试先后顺序。面试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给分的平均分数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
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教材版本为清河区学校使用学科对应学段现行教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拟录取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
考察和体检
1、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将取消聘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内容、考察程序、考察方式等相关工作要求须按照《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论须针对考察内容,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并出具考察报告,考察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经审察合格后,办理编制使用审批、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现行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保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防止教师流失带来的不利影响,招聘到农村学校的教师要与区教育局签订在农村工作满五年的协议,五年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出,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合同。拒签协议者不予录用。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有权对各环节起止时间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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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河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