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至2002年6月之间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7.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8.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9.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10.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编;
11.志愿在我单位从事审计工作不少于3年。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及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市审计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审计局1043室)
联系电话:0515-69081043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②填写《盐城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8、2019年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带以上材料原件。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3)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4)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审计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公开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公开招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5)报名者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6)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笔试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市审计局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所有岗位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分别占5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审计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审计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叁年。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0501619(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69082931(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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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城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0年盐城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审计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