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5.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6.最终成绩计算方式:按笔试50%、面试50%计算最终成绩。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及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对异议的处理: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毓龙东路59号801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原件;④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若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则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⑥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考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报考者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等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在资格确认后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盐城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5.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6.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0515-88187121
六、招聘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15-80501620。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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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0年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