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8日至2002年9月8日期间出生,其他涉及年龄条件依次类推);
3.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身体等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
4.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0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2020年9月8日。
《2020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10:30至9月12日18:3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14日10:30至24:00。
报名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报名流程》,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完成后,如资格初审未通过系统审核,工作人员将电话告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5日10:00至12:00。
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9月15日24:00。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A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相关专业知识;B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A类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相关专业知识占60%。根据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16日。
资格审查地点:报考2001、2002、3003、3004、3005岗位的考生到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18号);报考2006、2007岗位的考生到乌鲁木齐市急救中心三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南一巷34号)。
资格审查结果公布时间:2020年9月16日24:00。
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20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附件2)。
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准考证、《资格审查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9月17日。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时间:2020年9月19日。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0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3)。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报考人员在参加笔、面试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及其他防疫有关要求。如有疑问,报考人员可致电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991—2202370,2351002,详细咨询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咨询、监督电话(10:30—19:00):详见《岗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0:30—19:00):0991—4625435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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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