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统一组织现场报名,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统一组织体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考察和聘用手续办理。临湘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其中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44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0年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岗位年龄具体要求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9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认证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认证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依政策解除聘用合同。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可现场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现役军人;
5.临湘市在编在职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9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临湘市人社局办公大楼一楼西大厅。
3.报名材料。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已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各一份,并提供以下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且盖户籍章的户籍证明,下同)。②限临湘户籍岗位的考生提供户口本。③毕业证。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④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查询打印时间应在2020年9月1日及以后)。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⑥有职称要求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社局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但个别急需紧缺的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岗位计划因报考人数不足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所有计划调整在开考前予以公告。
7.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9月27日-9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8、领证地点: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西大厅)。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和形式。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类基础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类基础知识分值占8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20%。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降低开考比例和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没有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机会均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告。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面试实际参加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同分优先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面试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同时要细致了解其能力素质以及工作实绩等,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递补规定
在体检环节和考察环节因合格人数不足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都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正式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不再另行通知,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个环节、各种形式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5.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须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现场时,须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6.咨询及举报电话
①监督举报电话
临湘市纪委监委:0730-3721512。
②政策咨询电话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0-3720611。
临湘市广播电视台0730-3763511
临湘市残疾人联合会0730-3769160
临湘市林业局0730-3066182
临湘市财政局0730-3722075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0730-3388009
临湘市信访局0730-3722016
临湘市水利局0730-3766007
临湘市统计局0730-3723073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0730-3722566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0730-3731930
点击下载>>>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