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6日至2002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条件执行;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以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需具备相应学位,并且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一致;
6、具体招考职位和招聘条件见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7、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8、已经被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一经录用,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9、招考岗位明确要求为铁岭市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0年9月16日(含)前迁入,〔含铁岭市生源2020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用)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聘信息于2020年9月17日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tl.hrss.gov.cn)、中国·铁岭·清河官网(www.tlqh.gov.cn)上发布。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址: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岗位报名在清河区政府楼411室,其他岗位报名在清河区政府楼402室)。
联系电话:024-72115125,024-72115112。
2、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
4、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铁岭市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招聘公告附表3,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内容打印)一式2份;(另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与报名信息登记表同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8)准考证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与报名信息登记表同版)。
报名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考生,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人员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在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和聘用考察时被发现的,一律取消成绩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辅修第二学位无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和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四、招聘程序
1、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9月27日16:00前按规定改报其它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卫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药理学、病理学、医学伦理学;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于10月11日上午9:00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于9月30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2020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信息表》,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总体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要素。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和其它原因未能准时到达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4、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由用人单位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将取消聘用。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报名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考察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内容、考察程序、考察方式等相关工作要求须按照《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论须针对考察内容,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并出具考察报告。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拟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社区工作者选岗
拟聘用到社区工作者岗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按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岗位。
7、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铁岭·清河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经审察合格后,办理编制使用审批、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现行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待遇。
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7211514972115125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网上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点击下载>>>
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