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注重德才兼备。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感与事业心;
2.身体健康,思想端正,精神面貌好,综合素质高;
3.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会计证;
4.有从事财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属于“三欠”人员或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9月27日
2.报名地点: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党政办(穆阳镇风情街17-1号二楼)
3.联系电话:0593-6786388
4.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应聘者须填写《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任职单位出具从事会计年限证明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5.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二)面试和考察
开发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能否熟练掌握财务技能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以及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拟聘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辞职等情况时,可在进入面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相关待遇及要求
1.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干部身份,正式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提前解除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2.试用期工资2300元,试用期合格后月工资2800元(含五险一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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