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东台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次)》,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公告公布日之前已在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人员不得报名考试)。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岗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9月29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台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八楼党办(东台市康复西路2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类别的岗位。
(2)本人近期同底版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东台市人民医院、东台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4)2020年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人员需提供报名表、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原件(2、9、10号岗位除外)及复印件。
(6)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
(7)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8)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提供“苏康码”,行动轨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
以上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咨询电话
0515-68836866,85253998
传真号码:0515-85253636
联系人:杨宇、刘丽娟
五、招聘方法
1、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对象。笔试、面试、实践技能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面试、实践能力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2、体检、政审、选岗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同一岗位类别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按照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技术职称高低或通过国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考试)、学历高者优先入围。报考护理(3号岗)、康复治疗、影像技术(6号岗)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和其他相关体检要求。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同分时,方法同上。
3、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已与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录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始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间,享受本单位合同制人员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市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民医院、东台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东台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526942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人民医院、东台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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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