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不诚信等不良记录,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对其在人社系统内的岗位调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详见《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统一筛选、统一面试等方式公开招聘。
(一)报名
1.在规定的时间内,应聘人员从简章中下载《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经本人签字的《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学信网上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lzsbjrsk@163.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岗位01)。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要认真对照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原因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报名应聘不收任何费用。
3.根据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9日至9月25日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6日
(二)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人选根据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文化结构、工作经历、获得奖励等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不达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通过初审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用人单位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采取现场验证的方式进行。复审时,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前述资格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有人员被取消资格的岗位不再进行人员递补,按实际通过复审的人数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经验证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结合岗位要求和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3.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聘用人员与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视工作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3.聘用人员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72—2820030
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8楼
电子邮箱:lzsbj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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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