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建设成为深圳市民终身学习的服务平台和一流开放大学,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
(二)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1.获聘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接收。
2.聘用期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研究生毕业的,月工资10000元以上;本科毕业的,月工资8000元以上。学校另设校龄工资和考核奖。
3.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下列材料进行报名(请做好备份,有关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邮箱:1146951093@qq.com或997034443@qq.com ,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报名材料包括:①“深圳广播电视大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②“深圳广播电视大学招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③个人简历;④身份证复印件;⑤工作(任职)经历的有效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组织人事处及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携带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我校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场视为放弃面试。
(四)体检
通过学校面试考核的考生参加体检。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的则按弃权处理。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
(四)本公告由深圳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2391611(联系人:深圳电大刘老师)、22653791(鹏劳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杨虹)。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