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199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2、温州医科大学等2020-2021届普通高校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临床医学专业15名,中医学专业10名,医学影像专业5名(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1、发布信息
招聘会于2020年9月26日在温州茶山大学城学子广场举行,招聘信息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ouhai.gov.cn)和相关网站公布。
2、现场宣讲
公布岗位信息,讲解、宣传相关政策,解读招聘程序。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确定考核人选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2020年10月23日-24日(周五、六)9时至17时在瓯海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15号楼901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现场携带报名表,并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医学类毕业生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各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沟通、面谈。2020年10月31日(周六)9时至17时在瓯海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15号楼901会议室)与报考人员进行沟通、面谈。相关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的面谈,直接进入考核环节。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确定考核人选。2020年11月3日(周二)下午15:00—17:00按各岗位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相关对象。
4、岗位核减或取消
相关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不足1:3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数,其中岗位代码为0104岗位(医学影像)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
5、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体考生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抽取考核序号,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面试同分,另行加试。2021届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在面试结束后当天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自动放弃,不再递补。2020届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直接进入办理聘用手续环节。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ouhai.gov.cn)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不再递补。
2021届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六、其他告知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咨询电话: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7-88502873,0577-88533932;
监督电话:温州市瓯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7-88512862;
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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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