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 观念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二)要求具有一定的写作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较熟练使用word文字编辑、excel电子表格等办公应用软件。
(三)中共党员、有相关资格证书或在党政机关有相关工作经验、有驾驶证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有精神病史的;
6.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7.存在不适宜农业、水利、畜牧、农机等工作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名额、岗位要求
三类行政辅助岗位1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兽医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优先,主要从事屠宰场检疫工作,实行白班夜班工作制,工作地点在南宁市青秀区五合社区子垒坡029县道东侧(邕之泰屠宰场),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含)。
三、合同年限
经面试、体检合格,择优录取,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符合要求正式录用的,补发试用期绩效工资;试用期间不符合要求给予解聘的或试用期未满提出辞职的,不发放试用期绩效工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1)网络报名:将毕业证、身份证、《青秀区农业农村局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缺其中一样视为报名不成功)发送至邮箱qxqdjs@163.com。(2)现场报名: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号青秀区政府306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青秀区农业农村局招聘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一份。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566027。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南宁市青秀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nlslj/)查询,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政治素养、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等。
(三)体检: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要求在南宁市三级甲等以上(含)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根据1:1比例按照先后顺序聘用,录满即止。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办公区公示7天,无异议的正式聘用。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
(一)工资:按照青秀区政府协管员工资标准,三类岗位工资为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为2170元/月,绩效工资为930元/月)。
年度考核合格后,每2年可增加一个工资档次,应发工资总额增加100元,最高增加10级。
(二)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政策执行,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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