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宣传员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要求新闻、传媒、中文等相关专业,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熟悉新闻稿及公文稿的写作流程;
3、懂摄像、摄影、后期剪辑,会熟练运用photoshop CS,会声会影等相关软件;
4、能够独立完成微信公众号的编辑工作;
5、宁波市户籍人员、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发表新闻稿件、微信公众号,制作公安视频,完成鄞州公安分局的各类宣传任务指标;
2、管理微博、QQ、东论等多媒体平台账号;
3、撰写总结材料、领导汇报材料、演讲稿及其它公文写作稿;
4、撰写民警及协辅警先进人物事迹材料;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时间:8月1日至8月15日;
(二)地点:鄞州潘火派出所(鄞州区潘火街道金源路787号);
(三)办法:发送个人简历发送邮箱至2495470321@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宣传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15——11:15,下午13:30——16:45。咨询电话:88154927,沈老师。
(四)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与潘火街道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年薪5.5万元以上,交纳养老、医疗等五类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