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农发[2013]30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县动物防疫力量,决定招聘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待遇、考核、管理依照《宁波市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
一、招聘岗位:产地、屠宰检疫协检员;招聘人数:共6名。
其中:(一)西店分所2名,建议西店镇本地人员。
(二)桥头胡分所2名,建议桥头胡街道、大佳何镇人员。
(三)力洋屠宰场2名,建议力洋镇、茶院乡人员。
二、待遇: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计生、工伤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1800元/月,补贴奖金另定。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高中以上文化,专业不限,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有兽医及动物检疫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
(四)本县户籍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四、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宁海县公开招聘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宁海县畜牧兽医局(桃源南路100号四楼)丁伟钊处(电话:59950101)办理报名手续。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65208200(宁海县农林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