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2020年8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本科学历须为师范类毕业生,毕业学校属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见附件2)不受师范类限制;研究生学历不受师范类限制。
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0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10月2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0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三)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10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5.已在本区录用的编制内、年金制教师。
二、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报名系统,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0月14日~10月21日,开放时段为每天9:00~21: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0月22日(周四)9:00~15: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一楼)。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应聘人员信息确认:应聘人员自行网上打印“资格审查登记表”1份,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出示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④本科段、研究生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⑦在校期间各类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
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出示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④本科段、研究生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⑦在校期间各类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
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在职人员须出示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师资格证书;⑥普通话等级证书;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招聘岗位代码一旦选定后,其现场资格审核、考试均在该岗位代码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代码内有效,与其他岗位代码无关联。
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应聘人员提前自行准备。
3.现场资格审核时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办。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办的家长或亲友另须出示身份证。
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5.应聘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以2020年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的人员,一经查实存在工作经历,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本岗位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本岗位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岗位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以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40%)+面试(60%)。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0月23日(开放时段为当天9:00~21:00),登陆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初定为2020年10月24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20年10月26日(周一)起登陆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的报名系统查阅笔试成绩、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按照城乡搭配的原则,将招聘学校分成若干组,由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者按抽签号顺序)自愿选择相应组别后,分组进行面试。
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采用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的方式。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选岗结果,各用人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在公示前,因考生考察(政审)、资格复查和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同一组别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取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其中,2020年毕业生和以2020年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的人员须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以2020年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的人员,录取后一经查实存在工作经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年金制教师管理,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1045。
九、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
1.2020年相城区教育局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
2.部分高校名单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