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三)热爱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业务能力。
(四)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
1.具有廉江市户籍;2.男性;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4.中共党员;5.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6.年龄22-30周岁(即1989年10月27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上班时间(共3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中共廉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廉江市五一路1号)。联系电话:0759-6616622。
3.报名要求: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证明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中共廉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1份。
4.特别提示:
(1)报名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2)报考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到此比例时,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4.其他事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公布。
(四)体检、政审
1.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须60分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中共廉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六)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后再上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廉江市政府雇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政治审查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投诉电话:0759-6616622(中共廉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0759-6625473(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廉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五)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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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廉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