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为四方台区振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对象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
二、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因疫情原因,报名者可电话联系四方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报名,线上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及提供4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笔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相关待遇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包含各项社会保险和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区。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给与被招聘的非全科执业医师进行安排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时间,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情况下纳入编制管理。
五、政策咨询电话
0469-4340079(四方台区卫生健康局)。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