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行端正。
二、招聘岗位
(一)项目购买服务人员共设置聘用岗位42人。包括办公室秘书1人、文书兼档案管理员1人、司机3人、会计2人、社工3人、后勤采购员1人、后勤库管1人、营养师1人、厨师3人、帮厨兼服务员3人、护理员21人、特教教师2人。(详见附表1—6项内容)
(二)新元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共设置聘用岗位24人。包括医生6人、护士8人、心理咨询师3人、康复师7人。(详见附表7—9项内容)
三、招聘待遇
招聘的服务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1个月后经考评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同时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增加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定期考核结果统一发放。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布结果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招聘报名
1、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报名需准备个人简历(格式不限,粘贴2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2、报名方式。①网上报名:将上述应聘报名需要准备资料扫描打包后命名为“应聘岗位名+姓名”发送至邮箱576511348@qq.com;②现场报名:本人携带上述应聘报名需要准备资料纸质版到鄂尔多斯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东胜区巴音门肯三社内蒙高速东50米109国道南)报名。
3、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下午16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三)面试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评委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表现现场打分。
(四)公布结果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结果,当日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五)岗前体检
岗前体检要到招聘单位统一指定的正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岗前培训
根据岗位设置,招聘单位组织新入职的服务人员进行时间、形式不一的岗前培训。培训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五、应聘须知
(一)面试考核初步定于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9时在鄂尔多斯市社会福利院6号楼3楼会议室进行。所有应聘人员统一抽签按顺序参加面试。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项目服务人员工作地点:鄂尔多斯市儿童福利院(具体地址:康巴什北区园区四号路北、经二路东、青春山路西)。
(四)咨询电话
扎主任
13947703954
0477—3141574
鄂尔多斯市社会福利院
伊旗新元精神卫生康复医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