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通辽市民族歌舞团计划公开招聘3名演职人员。详情请阅读《2020年通辽市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五官端正(详见《招聘岗位表》);
4、年龄、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中专、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规定时间外不接收报名。
3.报名地点:通辽市民族歌舞团10楼会议室(地址: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与和平路交汇处,通辽市工会大楼10楼)
4.本次公开招聘免交报名费、专业技能测试费。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的及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招聘单位不予审查。
(2)2寸免冠蓝底渐变照片2张;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簿原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表中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请关注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及官方公众号。
(一)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及官方公众号上公布。
(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技能操作(展示)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最低分数线70分。专业测试内容为:
声乐
(1)视唱:10分
(2)个人演唱曲目2首:90分
舞台灯光师
(1)舞台灯光理论基础知识现场问答:30分
(2)10分钟个人灯光作品视频展示:20分
(3)现场灯光操作:5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将在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上公布。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再进行一轮个人专业技能测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应聘人员最后1名考试成绩并列时,增加技能测试。
(一)体检。体检按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专项组办公室指定的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由市直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主管机关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因资格审核不严格等所引发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演职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能力测评、考察体检严格遵守当前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一)所有报考人员下载“蒙速办”APP(也可以下载“蒙健康”APP、健康通辽APP或者关注健康通辽服务公众号),按照要求申领“健康码”。在资格审查地点和考点,均须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入场(健康码、通行码截图或提前打印无效)。报考人员自到达资格审查地点、考点至结束离场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
(二)所有从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的报考人员,须分别持有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
(三)报考人员不得提供虚假身体健康状况和证明,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四)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对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安排作出调整,将在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上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监督受理电话:0475-883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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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辽市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通辽市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演职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