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共体分院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决定2020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2)符合或高于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招聘对象为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
2.限制报考情况: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9日后出生)。
5.执业资格要求: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除护理学专业要求具备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外,其他专业暂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019年前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二、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8:00-11月1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陆天台县人民医院在线报名系统hr.zjtthospital.cn。报名咨询电话:0576-83987138
3、上传资料:
考生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
4、网上资格初审:
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将组织工作人员于2020年11月9日上午8:00至11月12日下午17:00,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材料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1月19日9:00—2020年11月21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得裁剪、涂改。
6、注意事项
1、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今年卫生技术人员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核均通过网上进行,审核通过后才完成报名,各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留存。考生根据所学的专业对口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不符合条件、多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2、本次招聘均为短缺岗位,招考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1.5以上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核减岗位指标;因报考岗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核减后的实际招考人数重新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9:00-10: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7天左右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三)确定面试对象
以各学科(考试科目)实际参加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为各科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招考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笔试成绩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五)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遇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加试结构化面试。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考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其他: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七)考察
1、递交资料: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以报名系统公示的时间为准)前将个人档案转至天台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天台县工人西路100号303室,联系电话:0576-83812363),无正当理由逾期视作放弃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被考察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招聘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择岗和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择岗:公示期满后,医共体总院根据本次考录实际录取的人员数和岗位类别组织阳光择岗。拟录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挑选具体单位。
3、聘用:
(1)拟聘用人员阳光择岗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2)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在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不包括规培时间)才可调动。
(5)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报考天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操作规范和合法有序,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县纪委第五纪检组、人社局、卫健局举报电话分别为:83930950、83930316、83896055。
3、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841/index.html)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请及时关注。
4、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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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专场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