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采编部记者:2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融媒体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文字写作能力和扎实的理论技能基础,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合作意识,同意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吃苦耐劳、为人正派,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6.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7.中共党员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待遇及其他
所聘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由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合同每2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聘期内保障政策:
(一)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聘用教师薪酬标准,具体标准为:无职称3220元/人·月,初级职称3360元/人·月,中级职称3500元/人·月,高级职称3780元/人·月。
(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可参加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等各级各类招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由兴宁区委宣传部、兴宁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3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兴宁区融媒体中心邮箱:xnrmtzx@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105;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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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