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数和要求(见附件)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热爱党的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能够胜任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
3.年龄要求,硕士学位以上人员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因教学工作需要,应聘人员须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5.岗位一至岗位十二的应聘人员需具有较强的学习与研究能力,在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6.有与专业方向相近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7.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sy3891522@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姓名”,如“岗位一+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1)《广西社会主义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4)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等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5)岗位一至岗位十二的应聘人员提供1篇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
(二)资格审查
1.岗位一至岗位六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院专家组对其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应聘人员进入考试(考核),我院人事部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
2.岗位七至岗位十三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我院人事部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1.岗位一至岗位六的考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关于“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获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的规定,我院对只招聘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
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试讲时,要求应聘的试讲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试讲安排具体为,由我院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应聘人员的试讲进行量化打分。试讲内容包括业务能力介绍、试讲、交流三个环节。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运用教学方法能力、授课艺术和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试讲总分为100分,75分合格,采用“体操计分法”。试讲成绩和岗位排名当场公布。
同一专业招聘岗位如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2.岗位七至岗位十三的考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关于“管理七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勤二级岗位人员或获硕士学位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的规定,我院对招聘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的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七至岗位十二的面试分为试讲、答辩,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试讲50分、答辩50分,面试总分100分,75分合格。
岗位十三的面试分为试讲、能力考核两个环节,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主要负责学院网站、智慧校园、计算机设备和信息传输网络的管理及维护)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实操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讲50分、能力考核50分,面试总分100分,75分合格。
面试采用“体操计分法”。面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当场公布,并通过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如岗位七至岗位十二的招聘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岗位十三的招聘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3人或少于6人的,则核减招聘岗位1人;少于3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察
根据试讲或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察人选;只有1人参加试讲或面试的按试讲或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考试(考核)和考察,如考察人选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招聘岗位空缺,但须说明理由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备案。
(六)体检
由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统一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或职称)、专业、拟聘岗位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广西社会主义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拟聘人员报自治区党委编办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服务期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纪律监督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891522
监督电话:0771-3891596
联系邮箱:gxsy3891522@163.com。
学院主页:http://www.gxsy.org/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村大道6号广西社会主义学院人事部
联系人: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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