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已参加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0年8月1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116.4分及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共1个)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材料包括:《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及本人上海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截图(截图要求包含个人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报名邮箱:gfgl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笔试成绩姓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12日。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资格审核
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核与择优筛选,通过审查的对象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个人。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备考期间及面试当日,报考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2)面试候考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等原件、成绩证明、报名信息表和本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作补充性提问。
4、体检与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程序。统一组织到本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由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3)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公示与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401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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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