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师范类院校、本市师范类院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符合《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0〕11号)(附件1)及招聘岗位简章条件。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浦东新区2021年校园直通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附件2)。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考核流程
1、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个人投递简历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详见《校园直通车教师招聘单位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附件3)。报名时间一般在11月中旬结束(具体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自主报名。
2、考核流程
学校笔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笔试考卷,对单位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笔试考核,笔试成绩占40%。
学校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面试形式,对单位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占60%。
区统一面试:经用人单位集体讨论后,择优按1:1的比例上报区面试人员名单。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区面试合格者列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三、其他事项
1、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按市受理时间予以申办。
2、报考本次校园直通车岗位的考生,可以同步参加浦东新区统一的区笔试网上报名,两者不冲突,但个人最终参加区面试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否则取消区面试考核资格。
3、报考本次校园直通车岗位的考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同步报多个岗位,不限定投递简历单位数。但经学校考核择优按1:1作为区统一面试人员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否则取消区面试考核资格。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5、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6、本批次拟录用人员(含个人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区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再次参加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二批次(含学校自主考核岗位)的报名。若第一批次区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持有多学科教师资格证,申请参加第二批次其他学科报名的,烦请提前致电58836068,须在第二批次区笔试报名结束前两天,提交材料至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经现场审核同意后,方能参加第二批次其他学科报名。
7、考生有义务遵守防疫相关工作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工作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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