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1月16日(含)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名额
本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12名,引进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休宁县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附件1)。引进工作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专业测试时给予黄山市以外的考生往返路费定额补助300元/人。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于2020年11月5日起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ning.gov.cn/)、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751/0/page_1.html)、休宁先锋网(http://www.xfwxn.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人员填写《2020年度休宁县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人员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报名地点需出示安康码并扫码显示“允许通行”后方可进入。
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1月24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县政府大楼3楼311室,联系人:胡丽洁,联系电话:0559—7512584)。
2.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休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ning.gov.cn/)、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751/0/page_1.html)、休宁先锋网(http://www.xfwxn.gov.cn/)下载填写《2020年度休宁县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同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在2020年11月16日—11月24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下午5:00)发送至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邮箱(xnxsyghlj@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引进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格式。不按规定时间、格式报名者,邮件不予受理(请勿重复投递)。网络报名人员需办理资格复审确认手续,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休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主管部门进行,网络报名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休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及所属引进单位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引进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如同一岗位确认参加专业测试的人数超过3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30名进入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能力。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考生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休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考察人选按引进岗位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各主管单位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聘用人员,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休宁先锋网公示七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聘用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按程序报送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名人员,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引进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政策享受3年期人才生活补助,并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共租赁住房。
新引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休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后续事宜,请关注休宁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
咨询电话:0559-7516224(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59-751258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9-7512766(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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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