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1日至2002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三)普通话流利、音质好、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
(四)男性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以上。
(五)主持与播音、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专业毕业的应聘人员、有博物馆或旅游景点讲解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任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主要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兴安县文物保护中心(兴安县博物馆)办公室(兴安县双灵路1号),联系电话:0773—6226904。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需提交《2020年兴安县博物馆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材料原件,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户口本、相关技能证书等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面试采取初试和复试的方式进行。初试形式为现场回答提问,通过初试的人员方可进入复试,复试形式为3分钟演讲。
五、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
通过考察的人选方可到指定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和聘任审批
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对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以上招聘人员为兴安县博物馆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购买五险,薪资待遇按“底薪+月绩效工资”方式发放,参加年度评定考核,按考核等级给予相应的年度津贴。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在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兴安县博物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3--622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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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兴安县博物馆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兴安县博物馆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