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外聘人员岗位:园容科工作人员2名(园林工程技术专业1名,园林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三)专业要求:园林工程技术专业(1名),园林专业(1名),有驾驶证者优先;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完毕未满七年或未接受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凤岭儿童公园行政楼4楼(南宁市云景路25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南宁市凤岭儿童公园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各一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四)报名咨询电话:0771-5673220。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五)报名者填写的报名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如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外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外聘人员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可在南宁市任何一家3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园办公楼公示栏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南宁市凤岭儿童公园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青秀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一)行政辅助人员岗位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标准为930元/月,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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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凤岭儿童公园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