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鼎湖区区内13个事业单位20个岗位共招聘2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鼎湖区2020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期首日(即2020年11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按照有关政策,研究生学历不受是否全日制学历的限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报考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24日后出生)或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24日后出生),个别岗位确有需要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体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限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书,须于报名期首日(即2020年11月24日)以前取得并于报名时出具。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见“报考有关事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时间的第一天(即2020年11月24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在校学生。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工作经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①社保部门开具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②与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单位签订的注明工作岗位内容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单位开具的注明工作岗位内容的证明。上述①、②两项材料须同时具备。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本人与另一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另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不得报考与另一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不得报考与另一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另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职位。
6.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粤组通〔2008〕50号文有关规定,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报考时可以申请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须于报考时一并提交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加分申请,逾期不受理申请。申请加分考生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三支一扶”毕业生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②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加分申请须材料齐全,在报名期最后一天2020年11月26日前未办理材料齐全的有效加分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7.招录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所使用学历与专业以同一毕业证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证明等材料。
专升本或专插本考生报考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岗位的,报考时须出具本人的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学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报名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教育部学历鉴证网(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
8.本次招聘于笔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初审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等情况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鼎湖区政府门户网查阅填写。
9.考生须诚信报考,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本公告(http://www.zqdh.gov.cn/),并自行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于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鼎湖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鼎湖区干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先行准备好复印件),无需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鼎湖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鼎湖区干部学校)位于鼎湖区坑口街道万福社区万福路13号,请报考者预先了解位置及知悉到达路径。
四、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3.笔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上午9:30—11:00。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3.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等方法进行。具体面试事项由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网上公告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4.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聘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鼎湖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体检不及格、或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七、注意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3.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报名、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报名、考试。
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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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