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
(一)本次公开招聘单位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三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使用实名编制)》(见附件1)、《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三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见附件2)。
(二)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乡镇初中、小学、教学点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计划表);龙圩区教育局直管学校教师招聘对象为2019--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合格学历、学位。录用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11月10日为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0日至2002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地点: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一楼报告厅(梧州市龙圩区苍海一路15号)。
(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2019、2020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龙圩区教育局直管学校岗位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4月21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须复印户主及本人页面)。
3.2018年毕业及2018年前毕业的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和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须复印户主及本人页面)。
5.考生的证件材料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6.应聘者应诚信报名,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8.在职在编、聘用控制数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可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面试
(一)面试比例
面试按1:3及以上比例进行。未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地点:龙圩区第一实验小学,面试时间:2020年11月下旬,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依时到达面试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逾期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
六、考核、体检、公示、录用
(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体检
由招聘部门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在录用公示前,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发布录用公示后,如有考生放弃,不再递补。
(三)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266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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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三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使用实名编制).xlsx
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三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xlsx
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三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