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户籍、族别不限;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退役复转军人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重点招聘大专中职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复转军人不限学历;
6.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8.凡有以下情形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公安机关等部门单位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岗位详见《2020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吉木乃县政府网站(http://www.jmn.gov.cn/)。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调剂。
(一)报名
1.报名初审时间及要求(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11月17日(10:00-20:00),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
2.报名地点:设在各乡(镇)综治中心
初审方式: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填写《2020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地址:吉木乃县政府网站http://www.jmn.gov.cn/)进行现场报名。
3.报考人员需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蓝底渐变色)。
4.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一份以及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联系人:
(1)托普铁热克镇:刘东、姜琴
联系电话:0906-6191230
(2)乌拉斯特镇:任玉彬、许祥新
联系电话:0906-6197922
(3)喀尔交镇:张乾、什俄丽盘·哈塞恩
联系电话:0906-6455120
(4)吉木乃镇:李伟、库丽沙依拉·哈列力
联系电话:0906-6492240
(5)托斯特乡:周伟生、徐丹
联系电话:0906-6461596
(6)别斯铁热克乡:周飞、胡布丽·奴尔勒别克
联系电话:0906-6471128
(7)恰勒什海乡:郑文庭、张叶婷
联系电话:0906-6471773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2020年11月18日-11月21日)
吉木乃县委政法委、人社局、公安局联合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和政审;县公安局负责报名人员的政审工作,出具政审意见;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政审人员填写《2020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政审表》,政审重点把好政治关。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三)面试
1.政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按照招聘岗位分组进行面试,计算成绩。重点考察自我认知能力、国家通用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实施能力、工作决策能力、遇事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等。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0日下午16:00在吉木乃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处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11月25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7.面试成绩在吉木乃县政府网站(http://www.jmn.gov.cn/)进行公布。
(四)体检(11月26日—11月28日)。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由吉木乃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入闱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闱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经统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0年11月26日-11月28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吉木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公示
对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吉木乃县政府网站(http://www.jmn.gov.cn/)进行为期7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六)聘用
1.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各乡(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管理。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违反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制度的,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七)调剂
调剂工作由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在完全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顺向调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和聘用。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吉木乃县辅警工资待遇执行,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委监委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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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2020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2020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考察表》.docx
吉木乃县公开招聘乡(镇)综治中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