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泰州市博物馆讲解员3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博物馆事业。
3、有志于从事讲解工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历史学、博物馆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英语及相关专业,有讲解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
7、普通话标准流利,口齿清楚,声音洪亮,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录用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16日,9︰00--17︰00,报名地点:泰州市博物馆(鼓楼南路297号)。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提交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
3、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将根本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考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竞聘候选人进行面试。主要考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60分,主观问答30分,才艺展示1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由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面试综合能力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开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上报市文广旅局批准,同时在泰州市博物馆网站公示7天。
(四)聘用。
公示结束后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
四、薪资待遇
薪资分为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合计约3200元/月(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招聘的各个环节,考生须自备口罩,且个人“苏康码”为绿码。
2、本简章由泰州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联系人:范女士
咨询电话:0523-80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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