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辅助工作岗位劳务派遣性质人员93人,招聘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性别、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和资格技能等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16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11日,通过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现场报名和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http://www.lqqrsks.com)。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第三方机构收取,用于考试考务工作。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报名通过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时间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后续通知,了解招聘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并保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笔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岗位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下的,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于报名期间自行网上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按照常住地报考的提供相关材料(居住证、房产证、配偶户籍等);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高中(中专、中技)学历需提供学籍材料或报到证;
5.岗位要求具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的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六)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岗位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先考虑岗位要求;岗位没有优先条件要求的,进入体检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凡体检、政审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十)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后,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招聘各阶段场地安排及人员防护工作。考生需按照《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2)要求,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做好个人防疫和健康登记,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参加应聘。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03693(工作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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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