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其中县属事业单位19名、医疗机构122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12333.yzcity.gov.cn/)、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8329607.com)、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规定的为准(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均可放宽到大专,年龄均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均可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3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5年内在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各阶段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
8.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
11.已属于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12.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5点30分)。
3.报名地点:县直事业单位在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医疗机构在县卫健局四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①考生报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至少3份)、“毕业生推荐材料”(含毕业学校出具并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②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方有效),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种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报名登记表内的承诺书的内容,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报名时,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近一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永州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必须要委托人代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招考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招考岗位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1月9日)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方可报考;报考人员高考时的户口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也可报考。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开考比例的,须专题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2、笔试内容:笔试均考一科,实行百分制。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如下:
(1)医疗机构:各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30分)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70分),护士和助产士考试内容相同;会计、文秘、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行政管理、土木工程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申论(50分)。
(2)县融媒体中心:电视新闻采编、新媒体文案及美术编辑岗位笔试内容为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专业知识,播音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播音专业知识。
(3)其他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申论(50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1)医疗机构:各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会计、文秘、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行政管理、土木工程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县融媒体中心:电视新闻采编、播音员、新媒体文案及美术编辑岗位的面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
(3)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三天书面告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面试平均分或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县融媒体中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经依法查证,报考人员有吸毒行为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束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和“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列为我县事业编制。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入围体检名单公示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各阶段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46—2317800
县卫健局政工股 0746-2311493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46-2320811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746-231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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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