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员1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运用office等计算机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工作态度认真踏实,具有启东市户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启东市卫生监督所综合科(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907)。
2、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予以办理报名手续。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考试、体检及考察
(一)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
(二)体检与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启东市卫生监督所进行考察政审。
六、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日。
七、录用
(一)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九、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简章》由启东市卫生监督所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223138(启东市卫生监督所)
纪律监督:0513-83328344(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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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编外劳务人员报名表.doc
启东市卫生监督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