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面向社会为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第四次经济普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6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任职年限、年龄可适当放宽,招聘人数不超过2人;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以下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8月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第四次经济普查政府购买服务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8月13日(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东营市东城东二路与红河路交汇处往西100米路北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401室。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http://www.dyhhrc.cn),下载《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第四次经济普查政府购买服务招聘信息表》,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第四次经济普查政府购买服务招聘信息表》2份(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各种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所有报名材料还须发送电子版至邮箱dyrcpq@163.com。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M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邮件主题请以“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应聘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缴费
应聘人员应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
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提交材料,现场初审,统一面试,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不仅限于面试。
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将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在参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牵头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与东营时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http://www.dyhhrc.cn)及微信公众平台(东营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受聘期间,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46-8056016
咨询电话:0546-2898001
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