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http://www.nsfz.net)和南京市中华中学网(http://www.njzhzx.net)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1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邮箱:nsfzrs@vip.126.com,南京市中华中学邮箱:zhzxdzbgs@126.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3.报名提交材料:
2021届毕业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就业推荐表;
(4)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博士研究生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1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分别到报名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37号;南京市中华中学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208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的方式。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模拟课堂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单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则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试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招聘学校网站信息。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和南京市中华中学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未能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南京市中华中学:025-52689010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025-8363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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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a.xls
2020年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a.docx
南京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7日